
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严格遵守“十个严禁”:
一、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拉票贿选、千扰换届或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。
二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商业预付卡等。
三、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、宴请、酒会,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、搞隐蔽就餐聚会。
四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。
五、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、团拜会、联谊会、庆典等活动。
六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。
七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。
八、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。
九、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、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。
十、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,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,严格遵守“两节”期间疫情防控纪律规定。